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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三名“骗子”在乡村集市装神弄鬼,以替人算命消灾实施盗窃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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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融  发布时间:2022-01-25 10:2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封建迷信进行盗窃的案子,三名被告分工合作,在乡村集市装神弄鬼,以替人算命消灾的方式多次盗窃群众钱财受刑罚。

经审理查明:20207212226三个乡村赶集日里,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陶某某(女)三人搭乘王某某的包车,分别到罗平县九龙街道控戛村委会新控戛街上,钟山乡狗街,老厂乡虎山新街等乡村集市上,分工合作装神弄鬼,将受害人骗至集市路边的玉米地里,以算命消灾的方式将黄某某的17000元人民币,秦某某的3000余元人民币,陈某某的15000元人民币调包盗走。

开庭前,四被告中的张某某、黄某某、陶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罗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陶某某、以及驾驶员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方式及调包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处被告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被告人陶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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