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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罗平法院“四快”办案解民忧,圆了业主十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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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求哲 刘兴华  发布时间:2022-01-25 10:31:4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2月17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收到了某小区142户业主代表送来的两面锦旗,一面上书“公正司法,务实高效”,一面上书“执法为民,心系百姓”。分别感谢为其办理案件的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他们激动地说道:“感谢罗平法院心系人民,为我们小区业主办了一件大好事,圆了我们的安居梦。”

众所周知,房屋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对于房主来说会带来利益损失和诸多法律问题而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某小区的142户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2011年11月6日,罗平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小区,并与买家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该公司到房管所完成了备案登记。2014年1月,该小区商住楼完成竣工验收,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而该房产公司因经营问题歇业多年,其法定代表不履行法定职责,该小区业主多次与其沟通,但法定代表人不配合,造成该小区业主有房无证的状态持续10余年,引发持续上访,均未得到解决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2021年1月,该小区142户业主向罗平法院起诉该房地产公司,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证。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高度重视,多次跟申请人代表进行沟通,同时又发函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查明该小区业主是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基础性要件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减少群众诉累,罗平县人民法院采取快协调、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的“四快”工作法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协助142户原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虽然有了生效的判决文书,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不出面解决问题,不协助履行法定义务,业主的合法权益还是未能得到解决。无奈之下,该小区业主于2021年7月向罗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理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与审判法官和代理律师进行多次沟通,多次往返于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所等部门,多次核查业主有没有交纳过维修金、房屋是否具有测绘图纸、房屋有无查封抵押等产权争议信息。在产权没有争议的前提下,该小区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基础要件。执行法官告知142户业主及代理律师,只需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带好相关手续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2021年10月21日,罗平法院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该小区142户业主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截发稿日,70余户业主已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其余业主也在有条不紊的办理中,因此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罗平法院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房管所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维护了142户业主的合法权益,彰显罗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公正司法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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