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刘某宣布司法拘留十五日。
2021年,罗平法院执行局陆续受理邵某申请执行刘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共八件,每件案件的申请标的都是一两千元左右,共计16000元。执行法官接受案件后就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一起协商,刘某表示自己做的工程款一直没有结算,所以没钱给付申请人,拖欠至今,希望申请人给自己一点时间来分期履行。八位申请人均表示刘某如果真的困难,可以分期来履行。最终邵某等八人与刘某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由刘某在五个月内给付申请人案款共计16000元,每个月给付3000元,最后一个月给付4000元。然而协议达成后,刘某未按时履行第一期给付义务,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刘某,刘某也支支吾吾,不是推脱自己没钱,就是借口自己在外打工,之后更是电话都无法接通,去其住所地寻找也难寻踪迹。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罗平法院一直保持高度重视,重点专治。执行法官一直关注案件信息,多次去寻找,查询刘某的信息,找寻其踪迹,功夫不负苦心人,2022年1月20日,执行法官得到确切消息,刘某在县城某小区内做工,立刻组织人员迅速找到了正在做工的刘某,并将其带至罗平法院。
因为刘某没有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有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告知刘某,若其能在今天凑一部分钱来交纳,则可以暂缓对其采取的拘留措施,否则就要送其去拘留所。此时的刘某终于慌了,打了很多电话借钱未果,无奈之下电话联系正在帮忙做工的李老板,询问其能否先给付一部分工资。执行法官考虑到,司法拘留只是措施,目的还是要将案款执行到位,才能真正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若将刘某送去拘留十五日导致其无法继续做工,刘某更无法给清案款。
遂与李老板进行了耐心的沟通,确认刘某做工有八千余元的报酬,在年前就会发放至专项账户。于是法官核对账户信息后,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并告知刘某,法院冻结该账户八千余元,可暂缓但不解除对刘某的拘留措施,刘某须在规定时间内凑齐欠的部分案款,否则还是要对其采取拘留并考虑追究其拒执罪。刘某承诺会及时将案款交纳至法院,执行法官再跟申请人沟通后,暂缓对刘某采取的拘留措施,让其去想办法凑齐案款来交纳。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罗平法院持续保持涉民生案件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并决定在春节前后集中对涉民生案件集中进行专项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