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银行借款不还,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房产。拍卖成功后,“老赖”躲避且拒不协助腾房,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27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位于本县西关街东段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顺利将房屋交到买受人手中。
关于罗平农商行申请执行昝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昝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罗平农商行2020年6月3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昝某不出面,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名下的房屋及商铺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位于西关街东段的房屋被买受人以一百四十万余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因昝某一直不出面且拒不协助腾房,导致买受人虽购了房屋却无法正常管理使用。
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12月29日,执行干警在该房屋及昝某住处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房,并留下联系方式。昝某在看到公告后,发短信给承办法官,表示不准腾房,但又拒不露面。公告期满后,昝某没有将屋内物品搬出,罗平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迁,随后研究制定了执行方案,细化腾房措施。
2022年1月27日上午8:30,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院内集合,随着执行局长一声令下,20余名干警迅速奔赴腾房现场。同时邀请罗平县检察院干警、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现场监督,以保证腾房过程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合法。
抵达现场后,按照原定腾房方案和分工安排,现场警戒组拉设警戒线,清离现场无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随后物品清理组人员开始对房屋内的物品物件逐一进行请点、登记、造册,再由搬运工人妥善搬运至安置仓库,同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各执行干警密切配合,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执行现场井然有序。
下午13时10分,整个房屋内的物品清空完毕,执行法官将拍卖房屋交付买受人管理使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本次强制腾迁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