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为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形成共同参与的司法保护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创建贡献法院力量。3月29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委政法委、人大、政协、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林草局等部门领导就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以召开本次座谈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共同装扮罗平绿水青山“高颜值”。
就推动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徐坤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紧扣“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罗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汇聚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联防联治”的新格局;要探索联合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实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
三是完善审判体系,全力做好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工作。要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更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审理法定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要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四是延伸司法职能,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注重发挥综合审判法庭和旅游巡回法庭审判工作的示范作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建设;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制度改革和执法检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要坚持审判效果彰显导向,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
会议由罗平法院副院长周朝霞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