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来,把手伸出来,现在宣布对你拘留15日,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尹某甲与尹某乙俩亲兄弟反而因琐事同室操戈,大打出手,尹某甲又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且态度极其蛮横,瞬间被戴上了手铐。
家住罗平县马街镇某自然村的尹某甲与尹某乙是亲兄弟,均系60后生人,都曾经历了物质困乏,家庭困难的艰难岁月。在未成家时,尚能兄友弟恭,和睦相处,后来各自成家后,独立门户过起了各自的小日子,但却因家务琐事开始发生矛盾。
2021年2月10日,双方因琐事再次发生争吵厮打致尹某乙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额部头皮挫裂伤、额部头皮血肿、前胸部皮肤软组织挫伤等,同年3月16日,尹某乙的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后经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审理,认定尹某乙的损失共计14269.61元,双方各自承担该次纠纷的50%的责任,即判决由尹某甲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尹某乙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共计7134.81元。判决生效后,尹某甲拒不履行,尹某乙一纸申请将其兄尹某甲推上了被执行人的“席位”。
“我都没有去开庭,怎么判我赔钱,我不服,我被尹某乙打了闲了一年不能动,我找草药医生医的钱我要他赔我......”法庭调解室内,作为被执行人的尹某甲一直在说诉讼阶段的事情,根本不理其应赔偿的现实。
“尹某甲,诉讼阶段,法庭依法给你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你拒不来开庭,法庭依法缺席审理并做出了判决,判决后你又没有上诉,现在判决生效了,且你兄弟申请了强制执行,现在你们村长、亲家也在,你和你兄弟好好商量一下,把事情处理了,毕竟你们是亲弟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哪。”马街法庭铁杆陪审员马绍国耐心细致地给尹某甲做思想工作。
“尹某乙太霸道了,他欺负我老实,我被他打伤的损失怎么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此次打架中被打伤,你也可以起诉你兄弟,在你没有推翻今天执行的这个判决前,请你赶快和你兄弟商量,并且立即找钱来履行。”
任凭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怎么劝说,尹某甲都没有对其打架行为有一丝悔改,且拒不赔偿,于是才出现了本文开头对其拘留的一幕。后来,在村长、尹某甲亲家、法庭工作人员的轮番“攻势”下,申请人尹某乙也放弃了部分赔偿费用,最终尹某甲赔偿了6000元后得以提前解除拘留。
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本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但却因为一些琐事而大打出手,同室操戈,曾经的兄友弟恭有了裂缝,如何实现家和万事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