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徐某在师宗拉了一货车油菜籽要去卖,现在人已经被我们拦住了,你们赶快过来”。5月30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就接到了申请人谢某的这通电话,为避免双方矛盾扩大,执行法官组织队伍迅速赶到师宗大同……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谢某向罗平法院申请执行徐某、刘某夫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10万元。案件在执行阶段调查发现,徐某、刘某债务较大,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执行到7千余元后便再无进展,执行法官告知谢某,如果发现徐某、刘某有财产,可以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
2022年5月30日一早,申请人谢某就打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徐某在师宗县大同镇装了一大车菜籽准备运出去,遂开车去堵住了这辆货车,执行法官马上赶到师宗县,将几方当事人召集到师宗丹凤法庭调解室,轮流对货车司机、货主、被执行人徐某进行详细询问调查,了解事情经过。最后得知:货主潘某跟被执行人徐某因做油菜籽生意认识多年,因此潘某请徐某作为中间人联系买家,每卖出去一公斤油菜籽给徐某相应的提成,于是徐某联系到四川的一位买主,货车司机易某通过网络接受了这次货运任务,并于29日下午到师宗县大同镇装运油菜籽。申请人谢某得知了这一情况后,认为这一车菜籽是徐某本人的,于是前去阻拦,双方引发了纠纷,于是打电话通知了执行法官。
了解事情经过后,执行法官详细的跟几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化解几方当事人的矛盾。同时告知徐某,作为被执行人应该主动履行义务,自己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给付但也应该分期履行,不能做人人痛恨的“老赖”。经长时间的沟通,申请人谢某与被执行人徐某达成了和解履行协议,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本次事件得以圆满处理,案件的执行也得到了顺利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