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五位外省来罗务工人员激动地说到。一个上午,一场庭前调解,五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圆满画上句号。
案情回顾
刘某等人为外省来罗务工人员。2020年3月,刘某等人与罗平某工程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分别就罗平县某建筑工程内架、外架、模板、钢筋、泥工等五类劳务作业签订劳务合同。工程完工后,罗平某工程服务公司因故至今未支付刘某等人剩余劳务款。刘某等人在催款未果后诉至罗平法院。
受理案件后,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切实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对五起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开展庭前调解。随即分别联系当事人,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要求被告提供结算和付款凭证进行核对,及时查清欠款金额。经双方当事人结算确认,扣除刘某等人作业期间支付过的款项及结算后陆续支付过的款项,现尚欠刘某等五人劳务款为503854元。
经查,欠款主要是因为罗平某工程服务公司所承包的项目没有经发包方验收结算,项目工程款也未支付到罗平某工程服务公司,加上该公司出现意外情况,因而刘某等人的劳务款一直未能支付。
罗平某工程服务公司就不能及时支付劳务款表达了歉意,刘某等五人知道欠款原因后也表示谅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支付所欠刘某等五人的劳务款的协议。原定需要三天时间开庭的案件,在民事审判庭法官、司法警察大队以及当事各方的协同配合下,只用了一个上午就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的顺利结案,不仅有利于矛盾化解,也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维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