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
交友平台越来越多
网络成为人们情感倾诉的窗口
网上聊得火热
但是网络对面和你聊天的到底是谁?
兜兜转转一大圈
“女友”秒变“大汉”!
最终目的是骗你钱!
近日,罗平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虚构女性身份利用微信与受害人“谈恋爱”,骗取对方钱财,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案情回顾: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止,被告人小明(男,化名)使用微信号为KXXXX1314的账号,虚构单身女性“王丽红”与被害人张三(化名)微信聊天并发展成情侣关系。在此期间,为获取张三的信任,被告人小翠(女)在明知小明虚构女性身份与张三谈男女朋友的情况下,受小明的指使假扮“王丽红”“王丽红的嫂子”与被害人张三通电话,被告人小明又假扮“王丽红的哥哥”与张三通电话。
被告人小明多次以见面路费、开店亏本、打牌输钱、急需用钱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张三钱财,共计人民币90164.08元。二被告人从张三处骗取来的钱财用于日常生活花费。
罗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明、小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判决被告人小明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判决被告人小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贺某某、保某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一定要谨慎交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遭遇骗局。在与陌生人交谈过程中,不宜透露过多与自己生活、工作、家庭相关的重要信息,切不可给未曾谋面或不确定身份的人转账汇款。
几种常见的伪装成领导、亲友、机构单位等身份进行诈骗的表现形式:
1.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获知上级机关、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的姓名、办公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秘书或工作人员等身份打电话给基层单位负责人,以推销书籍、纪念币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等到指定银行账号,实施诈骗活动。
2.冒充亲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或好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助救助、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8.“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