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罗平法院,谢谢法官,这条路开通出来,让我们今后的农业生产方便多了。”二十一位申请人在执行现场对执行员连声表示感谢。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告21户村民与被告陈某是罗平县阿岗镇某村村民,在位于阿岗镇阿岗收费站附近地名为“海子”的地方及“海子”周围都有土地,村民20余年下地干活通行的道路有一段经过陈某承包土地旁。
2020年腊月,陈某将其承包土地旁的两条道路挖毁,使其承包土地连为一片,并将三个路口用大石块堵截不让村民通行,为此原告21户村民起诉要求陈某停止侵害生产通行道路,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承包土地旁的两条道路系村民通行20余年的生产通道,在当地形成共识,且原居民小组地块图也显示了“海子”地块初东西南北的走向道路,陈某承包土地旁的两条道路是其中的一段,陈某将道路挖毁堵截,从两端切断了通道,致使村民无法通行,阻碍了生产的发展。遂判决:被告陈某立即停止侵害,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其挖毁堵截的两条道路恢复原状。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4月3日,因陈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1户村民向罗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烤烟产业是阿岗镇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现在正是村民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忙于烤烟生产的时候,然而因为通行道路被堵截,导致21户村民难以生产。
为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其正常的生产通行。本案执行员经详细调查,做工作后,与申请人约定6月26日下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当天下午,执行队伍抵达执行现场,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陈某充分沟通后,找来了挖掘机开始将原有的通行道路进行恢复,并将路口的大石块搬开。同时对情绪激动的陈某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做好释法明理的工作,缓和情绪。
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障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历经四小时,该通行道路得到恢复,畅通了村民的农业生产道路。
在本案申请人在执行笔录一一签字确认后,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罗平法院高效的执行,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