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来回奔波,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用温度和法律捍卫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法庭判了,但是她一直没有付给我!
2009年,陈某某与刘某某自由恋爱并结婚,两人婚后生育一男一女,陈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同意与刘某某离婚,婚生孩子均由陈某某抚养,刘某某需向陈某某支付子女抚养费3万元。刘某某并未按照约定将抚养费支付给陈某某,陈某某遂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被执行人刘某某现已远嫁富源县富村镇,但申请人陈某某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详细地址。
我现在比较困难,但我会按约定给付抚养费。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利用执行查控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突破僵局,一早,罗平法院执行干警便从法院出发,赶往富源县富村镇进行调查走访寻找被执行人刘某某下落。
因申请人陈某某无法提供详细地址,又电话联系不上了被执行人刘某某,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村委会,翻看查阅厚厚的人口登记册,历经一个小时的辛苦,找到了刘某某家的位置信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刘某某家。得知是法院来开展执行工作,刘某某有些慌乱,她向执行干警说到:“我现在比较困难,已经结婚了并育有小孩,实在没有履行能力。” 经执行干警做工作,被执行人刘某某答应分两期支付抚养费,当天便四处找借1.5万元,交给执行干警手里,并保证下欠的1.5万元在年底付清。
我以为这个钱再也要不到了
收到案款后,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申请人陈某某所在的老厂乡,将案款付给了他并告知他刘某某的履行承诺。
陈某某拿着案款沉默不语,他年迈的母亲和执行干警说到:刘某某和我儿子离婚以后,就断了联系,我们抚养两个小孩也非常困难,我以为这个钱再也要不到了,真是太麻烦你们了。
老百姓眼中的法院是神圣的,他们相信法院的判处会给他们一个裁判。但即使有裁判文书在手,总有一些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文书,这时法院的执行干警将穷尽一切手段,将法律文书的“纸上权益”变成老百姓手中的“真金白银”,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他们彰显着司法的权威,更凝聚着群众的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