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一词,有敢于承担责任,有魄力之意。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担当是个人处事的准则,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构成要素,是新时代企业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保障。当前,各类企业正以各种形式来诠释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近日,阿岗镇大田煤矿在协助阿岗中心法庭办案过程中又一次诠释了企业的担当精神。
“法官,你一定得帮帮我!这是我小店个把月的收入,我只知道她的名字,其他一无所知,我没想到这个人会走得这样无影无踪。”女人语气中带着焦虑,还夹杂着一丝后悔。
事情是这样的,叶某某系阿岗镇阿岗村人,平时在阿岗村开着一家小店维持生计。2022年8月,一名自称大田煤矿食堂工作人员的邓某某经常来叶某某的店中签单赊购各类食材,并表示食材费用大田煤矿后续会来结算,邓某某先后赊购的商品共计3600余元。但一晃十个月过去,邓某某再也没来过叶某某的小店。
叶某某慌忙之下来到法庭起诉邓某某。法庭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迅速联系大田煤矿相关负责人,但经过反复核对后,对方表示,邓某某系省外来罗务工人员,各类信息均不详,曾在大田煤矿做过三五日临时工,目前已离职,且并未委托过邓某某赊购食材。
几日后,法官决定走进大田煤矿开展现场调查,经过一番走访、询问,事实确如大田煤矿相关负责人所说。
一边是焦急等待的原告,一边是下落不明的被告。
面对此情形,承办法官与大田煤矿负责人积极协商后,大田煤矿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是邓某某在大田煤矿工作期间去叶某某店中赊购商品,目前邓某某下落不明,并且叶某某家庭经济也不宽裕,从彰显企业担当精神与维护企业信誉的角度出发,大田煤矿自愿将该笔费用赠予叶某某。
次日,相关钱款被顺利发放到位,原告叶某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担当就是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干一件成一件的务实精神,干不成事不罢休的负责精神,更是敢于承担、勇挑重担的责任意识,迎难而上、百折不挠的攻坚意识,永不满足、永不懈怠的进取意识。
下一步,阿岗中心法庭也将继续秉持担当精神,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为民解忧、为民排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