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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甲、张某和杨某乙与杨某丙一家是罗平马街镇某村邻居。2022年7月被执行人设置障碍,阻断申请人一家的生产生活通道,影响了正常通行,故申请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某丙清除障碍,还原通行道路。杨某丙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由被执行人清除障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多次现场协商无果。
为维护法律是权威性,严肃性,执行人员与当地村居委会和法庭取得联系,得到大力支持,并商量好到村委会进行协商。下午刚到现场,杨某丙父亲态度极其恶劣,直接就开口说我不同意,那里是我家的,凭什么要给他们通行。
见此情形,为防止双方矛盾升级,执行干警决定分开做工作,缓解矛盾,避免情况恶化。经过大量说服工作,被执行人勉强同意先按判决执行,清除障碍,恢复通行。晚上,申请人打来电话反映,被执行人家又把通道堵塞。执行人员立马联系被执行人,说服其把障碍清除。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把障碍清除,其他问题依法重新起诉处理。
申请人申某和刘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和李某在罗平县老厂乡毗邻而居,2022年某天被执行人私自在申某家自建房门口砌起一堵墙,堵往申某一家人正常通行。双方经过组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遂申某将吴某夫妻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由吴某夫妻拆除挡墙,吴某夫妻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吴某夫妻拒不履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一直与吴某夫妻沟通,但未取得效果,每次联系对方都是不同意清除,以死威胁。
考虑到本案难点是被执行人的父亲有93岁,其母89岁,有可能阻碍执行,为此执行干警制定了多套执行方案。到达执行现场后,由于被执行人不在家,见只是他们的父母。执行干警与两位老人进行积极沟通、劝说,终于让两位耄耋老人接受执行,不胡搅蛮缠,服从法院执行,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