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罗平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顺利的执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横亘在两家心头的那堵“墙”也随之拆除,邻里关系恢复和谐。
杨某与刘某系罗平县某村村民,2022年,刘某建盖住房时在两家相邻端浇筑一条隔墙,影响了杨某正常通行,杨某遂起诉至罗平法院,罗平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刘某自行拆除与杨某家通行道路相邻的隔墙,刘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曲靖中院,曲靖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杨某向罗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就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然而因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大,刘某及其家属对抗情绪比较大,杨某则表示必须按照判决来执行,而且杨某不会主动找挖机来拆除隔墙,必须由法院来执行。
面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愿配合执行的情况,执行干警耐心的跟杨某、刘某进行沟通,多次往返于两家人之间释法明理。
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了双方矛盾,杨某刘某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在约定好时间后,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在居委会主任,诸多村民的见证下,顺利的拆除了两家人之间的隔墙,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同时也做到了执行一案,普法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