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以案释法】驾校教练组织考试作弊,获刑三年!
分享到:
作者:谢瑶  发布时间:2023-12-23 10:14: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罪案件作出判决,驾校教练孔某某因在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中多次组织他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自2023年4月份起,被告人孔某某等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考试作弊工具,多次帮助驾考学员在科目一理论考试中作弊,让学员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资格。作弊成功后,向学员收取5000至6000余元不等的报酬。


2023年6月,被告人孔某某等人在帮助一驾考学员考试作弊时,被监考人员当场查获。之后孔某某等三人被抓获,通过考试作弊取得驾驶资格的学员被移交交管部门作出限制三年内不得考试的措施。


法院判决

本案经罗平法院审理后,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辅助孔某某作案的两人因属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来源:罗平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