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百日攻坚】勇往“执”前,罗平、师宗交叉联动执行显权威!
分享到:
作者:袁会琼 李求哲  发布时间:2023-12-25 10:26:30 打印 字号: | |

排除妨害类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由于部分案件双方历经长期纠葛,处理过程中存在旧有积怨和斗气仇视情绪,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低,执行难度很大。


近日

罗平法院与师宗法院开展交叉联动执行

集中对一批排除妨碍、相邻通行等纠纷

开展专项执行

↓↓↓

“集合,出发!”随着罗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华林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整理装备集中前往执行现场。



案件一

李某与刘某系罗平县阿岗镇法郎村村民,争议土地是李某父亲与刘某父亲(已去世)协商一致,李某父用本村位于“大沟”的土地与刘某家土地进行调换而来,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调换的土地进行了土地确权,后各自按照调换的土地进行耕种,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21年后刘某在李某的承包地上强行耕种玉米,造成李某无法耕种,李某便起诉到法院。最终,罗平法院判决刘某将争议的土地经营权交由李某管理使用。


判决生效后,刘某视若罔闻,一直在该土地上耕种,于是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了解到两家积怨是因年代久远,原始界限已经不清而产生。


综合考虑后,决定由罗平法院、师宗法院、村委会书记、调解员共同组成执行调解小组,分组开展工作。

“事实查清”小组打头阵

调解伊始,“事实查清”小组打头阵,在查明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弄清双方的真实诉求后,劝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文书。







“道理说清”小组上场



但是当事人“剑拔弩张”、对抗激烈,故“道理说清”小组上场。调解员像一个“知心人”,与当事人沟通心中有尺、出言有度、态度和气,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与纽带,让双方慢慢缩小分歧。





“法律讲清”小组

最后出场的是“法律讲清”小组,执行员亮出自己的观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和政策讲清楚、讲透彻,及时指出当事人主观意愿的不合理性或者违法行为以及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其权衡利弊,并在双方的见证下根据土地确权证书,借助GPS测量仪,对该争议土地四至界限予以明确,彻底解决双方矛盾。




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件二


王某与陈某系罗平县阿岗镇村民,陈某将水泥大砖及其他杂物堆放王某承包地中,造成王某无法耕种,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该案经过二审,判决陈某拆除堆放在王某承包地上的水泥大砖等建筑物,排除妨碍,恢复土地原状。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予执行,于是王某申请法院执行。

罗平法院联合村委会多次与陈某某沟通,劝说其自行拆除堆放在王某土地上的水泥大砖及其他杂物,但一直未果。鉴于陈某某拒不履行,罗平法院决定对涉案水泥大砖和杂物进行强制拆除。





经过2天的奋战,执行人员连续转战罗平罗雄、阿岗、师宗漾月、葵山、泸西金马等地,3件相邻权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不仅缓解了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充分利用和发挥了不同执行干警的专业特点和综合素质,也是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时间成本的有效途径之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罗平法院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思想“深化”上下真功,在措施“细化”上做文章,在成果“转化”上见成效,聚焦“公正与效率”,罗平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使每一份判决落到实处,实实在在解民忧、纾民困。



 
来源:罗平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