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诉讼难题,罗平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工作,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基本案情
大刘与小刘系邻居,通往大刘家的路上需经过小刘家围墙外的水沟,因大刘腿脚残疾且其子年幼,担心路过水沟时发生坠落危险,便自行用石头填补水沟,小刘上前阻止,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大刘以排除妨害为由将小刘诉至法院。
现场调解
罗平县人民法院九龙中心法庭收到诉状,考虑原告大刘身体原因、被告小刘已年过七十,且两人既是邻里,又是堂兄弟,可谓“既住得亲,更生得亲”,真的拉开架式对簿公堂,原本淡漠的关系将更加难以修复。
为快速化解矛盾,该案承办人李法官第一时间到实地走访,向村委会和周边群众了解情况。随后又联合村干部一道登门,多次来到原被告家中了解纠纷的关键争议点。
李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以围坐拉家常式进行纾解沟通、释法说理,了解双方对此纠纷的态度和想法,抓住机会向他们宣讲民法典中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以及邻里之间应和睦友善相处,远亲不如近邻,否则,若因小事伤了邻里关系,必将得不偿失,两败俱伤。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大刘、小刘打开心结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小刘同意大刘在保障小刘家排水的情况下可以填补水沟。至此,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成功化解。
巡回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温暖的是人心。九龙法庭主动上门调解,既提高了审判的工作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又传递了司法的温情,将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的全方面、全过程。今后九龙中心法庭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