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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族团结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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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志刚  发布时间:2024-03-05 16:14:15 打印 字号: | |


2024年3月4日上午,罗平县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次集体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这一主题进行集中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恒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参会。



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领航掌舵谋全局 思想引领向复兴》《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内容。


随后,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治能和执行局副局长王增琪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工作总目标,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切实履行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职责,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会议强调:


0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重要指导思想。它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荣繁荣发展。

02把民族团结融入法院工作的全过程,为全县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和谐共融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政策法规教育。二是创新推进司法宣传。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是依法保障各民族诉讼权益。

03深入推进法官“四进”工作。即人民法院调解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司法力量端口前移、力量下沉,同基层调解组织一道,从源头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探索市域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新路径。

04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创新。深入推进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出“巡回办案+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平安建设+普法宣传”工作模式,着力开展“无讼乡村”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力争用最少的司法资源推动实现诉前实质性化解纠纷,积极延伸法庭乡村治理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来源:罗平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