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一案了,多事休,新“枫”诉源促和谐
分享到:
作者:崔成政 牛友贵  发布时间:2024-04-04 08:59:41 打印 字号: | |

相邻通行纠纷是农村地区一类常见的、复杂的矛盾纠纷,当事人通过判决书解决当前矛盾纠纷“病标”,若未根治矛盾纠纷“病本”,则容易“旧疾复发”,如何在这类案件中运用好诉源治理理念就尤为重要。


近日,马街法庭在处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时,抓住了矛盾的根源和关键,以“他事”的处理化解了“本案”的纠纷,实现了邻里和谐、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邻纠纷起争执

甲某与乙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的宅基地相互毗邻。乙某以其要管理自家闲置的宅基地为由,在相邻地界上用石头及木块堆成一堵石墙,导致乙某无法通行到其位于甲某宅基地旁边的小耳房,又在相邻排水沟里堆放泥巴和石头,影响甲某家房屋的排水。甲某以相邻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碍,不影响其正常通行及房屋的排水。


各执一词难相容

马街法庭受理该案后,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甲乙双方言语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甲:前久,我找乙某家商量,想买他家闲置的宅基地,乙某要价四万元左右,我家实在买不起,乙某就把路堵掉,还把泥巴跟石头倒在我家排水沟里。
乙:闲置的宅基地是我家老人的,他家盖房子将相邻水沟占掉一部分,我要求他家把房子拆除,退还出多占的土地并恢复原状。他家用于关牲口的小耳房也占着我家的通行通道,也要求他家拆除。


释法析理“治病标”

通过对双方意见的梳理,两家积怨较深,纠纷无法当即化解,但该案急需解决的是甲某欲到其小耳房照管牲口,需翻过乙某家堆砌的石墙,稍有不慎容易造成人身损害。见此情形,法庭以甲某在攀爬过程中的危险性劝说乙某,让乙某先拆出一个出口让甲某通行,该案的处理将依法进行开庭审理。乙某思考片刻,同意先拆除80公分宽的通道给甲某家通行。

追根溯源“治病本”

2024年3月28日,法庭依法开庭审理该案,通过双方庭审中辩论明理,案件的争议焦点乙某以自己家的权属受到侵犯为由,而实施了侵权行为。休庭后,办案人员从邻里之间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角度做乙某的工作,并释明双方纠纷的法律关系后,乙某同意清除相邻地界上的障碍物并将相邻排水沟里面的石头及泥土清除,并当庭表示“今天我是被告,明天甲某就是被告”。


甲某相邻纠纷一案虽然已经解决,但是双方的矛盾依然在,解决矛盾得最好方式就是促使闲置宅基地的流转。


为了尽可能在这个案件中,解决双方的矛盾,办案人员向村委会了解宅基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从宅基地对双方利用的价值及地理位置进行分析,在场的寨邻在一旁说道:“从方便管理,你们两家都做出点让步,把宅基地转给甲某家”。乙某随口也说:“只要甲某有心,我家老人及哥哥都在这里,价格可以谈”。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最后,通过工作人员及寨邻的轮番劝说,双方达成宅基地流转协议,甲某撤诉。



近年来,马街法庭充分认识加强内部诉源治理的重大意义,坚决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向解决“一事多案”目标迈进,努力推动法庭职能从案件办理为主向全方位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转变,坚决避免当事人“空走程序”引发“信访不信法”危机,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罗平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