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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法庭+村委”,绘就家门口“最美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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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丽敏  发布时间:2024-04-12 09:46:02 打印 字号: | |

四月莺飞草长,生机黯然,一派淤泥好风光。在各民族聚居地大水井乡栗树坡村委会内,法庭、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工作人员汇集一起,绘就了一道 “最美枫景。”




雇佣受伤寻赔偿

今年已55岁的牛某,家住大水井乡栗树坡村委会折白村,因上有八十多岁的母亲需要赡养,下有即将面临高考的儿子需要抚养,平时就在附近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栗树坡村委会小西路村的唐某经营着一台搅拌机,经常到周边各村寨进行浇灌作业。因唐某与牛某是同村村民,且牛某干活扎实,唐某有项目,常雇佣牛某去做工。

2023年10月,唐某承包了邻村的房屋浇灌项目,唐某像往常一样雇佣牛某去做工。牛某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腰椎受伤。牛某受伤后被唐某儿子唐小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1天后病情好转出院,唐某支付了牛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牛某出院后,栗树坡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前,村委会书记田井刚同志就双方的法律责任向大水井人民法庭何法官进行了咨询。后因牛某尚未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过大,没有达成一致赔偿协议。2024年3月,牛某拿到伤残等级鉴定意见后,向罗平县人民法院大水井人民法庭递交了诉状。


联合调解“解心结”

法官看到诉状后,随即回忆起村委会的田书记曾对该案进行过咨询。法官在征得牛某同意后,当天将该案委派给栗树坡村委会书记兼调解员的田井刚进行诉前调解。

有了之前的调解基础,法官就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进行了释法说理,田书记、袁所长等人就双方的人情世故进行了情法说理。


最终,唐某与牛某达成一致意见,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于是便出现了开头“最美枫景”的一幕。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下,大水井乡栗树坡村委会2023年仅3件民初字号案件,“小事不出村”成为常态。


接下来,大水井人民法庭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石榴籽法庭)为创建主题,聚焦派出人民法庭职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依托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在群众耕种繁忙之余,深入各民族所在村居开展巡回审判,依法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民族团结和平等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案件不成讼。



 
来源:罗平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