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罗平法院受理了一件陈某起诉某蜂业公司合同纠纷案。法官审理中却发现,某蜂业公司与陈某签订的蜜蜂认养协议表面看似合法,但实际却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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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某等老年人受某蜂业公司的邀请参观了其蜜蜂养殖基地,参观过程中,某蜂业公司声称老人们出资2000元认养一箱蜜蜂,一年后除了返还本金,还可以返给老人两瓶蜂蜜或者两瓶蜂蜜的等额折价款480元现金,认养款交付后老人们啥都不用干就可以坐收红利,被某蜂业公司扶贫助农的噱头和经营概念打动后,陈某前后与某蜂业公司签订了8份《蜜蜂认养合同》,认养了100余箱蜜蜂,向某蜂业公司交付款项20余万元。某蜂业公司先按照协议约定向陈某支付了一部分红利,不久便上演了人间消失术。陈某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某蜂业公司返还认养款、支付利息。
审理过程中,法官察觉陈某认养100余箱,已经明显超出了消费需求,且一般认养合同不会返还认养款,但本案中,某蜂业公司却承诺还本付息,陈某的律师也陈述,当时与该公司签订认养协议的还有很多老人。法官觉得这个案子可能不简单,不是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于是法官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核实,得知某蜂业公司确已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涉案金额巨大。陈某的损失可能将血本无归。
某蜂业公司本就无心经营,但其通过代领老人参观蜜蜂养殖基地的方式,虚构公司经济实力、夸大养殖项目发展前景,同时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骗受害者投资,拿到足够的投资款就一走了之。这个案件提醒我们: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绝对不能盲目投资。尤其是老年人,投资前要多向子女、亲友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风险再做决定,避免误入“高收益”陷阱,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