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李某到村委会态度很好,对案款数额没异议,愿意履行,就是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承诺2024年6月21日以前履行。
被执行人承诺时间一到,承办人立马打电话给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拒绝接电话。多次拨打均不接听。由于被执行人李某家路途遥远,承办人先联系了村长,村长答复最近都没见到李某,怕是去海南打工了……承办人又求助村委会主任,主任说李某家条件特别差,是建档立卡户,吃低保,有五个孩子,一个才中考,两个孩子还在读初中,一个上小学,最小的在幼儿园。听到这些让人头疼的话,本案执行希望有些渺茫。
承办人根据掌握的情况,想到被执行人家有五个孩子,应该有人在家,又向申请人了解情况,申请人说:“当时商品都是被执行人李某妻子来拉走的,只是不知道他妻子名字才只起诉李某。”于是,承办人想从李某妻子打开执行缺口,决定再次到被执行人家一探究竟。
俗话说得好“行动有三分”,承办人一行风尘仆仆地赶到李某家,结果空无一人,经向周围寨邻打听,李某与妻子上山干农活了。等李某与其妻干完活回家,承办人通知申请人谭某到场。谭某看到了李某家徒四壁,承办人又把掌握的情况向谭某告知后,谭某也理解法院的努力和李某的困难。承办人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经过协商,李某用自己的三轮摩托车折价抵给谭某,谭某也愿意这样结案。
最后,李某亲自把抵账的三轮摩托车送到谭某车上,让谭某拉走,案件顺利执结。
人民群众是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者和受益者,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小的案件也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为了切实将申请执行人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罗平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不断深化“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和理念,全力提升每一件执行案件办理的力度、精度和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