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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早上借钱不好,那么拘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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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求哲  发布时间:2024-08-29 15:03:15 打印 字号: | |



一件简单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标的仅3200元,为何会让执行人员采取拘留措施呢?




案情简介



庄某与赵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罗平法院判决,赵某应在2024年6月28日给付庄某劳动报酬3200元,因赵某迟迟拖欠,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电话通知赵某尽快履行义务,赵某态度顽固,声称自己有钱了会慢慢给。执行员遂冻结赵某的微信、银行账户,迫使赵某不得不主动到法院面对此事。




执行经过



   

8月6日,赵某到法院执行局,虽然执行员耐心地对赵某释法明理,但其一直试图拖延,表示自己有钱了就会给。面对油盐不进的赵某,执行员下达最后通牒,如果在11点钱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会对其拘留15日。赵某对此置若罔闻,自顾自地刷着手机视频。


时间一到,执行员遂宣布对赵某拘留十五日,给赵某带上手铐后,迅速带其到医院进行体检。此时的赵某才慌了神,请求法院给自己一个机会,不要拘留自己。执行员告知赵某,在体检结束前如果能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可以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如释重负的赵某立刻打电话给朋友,迅速地将3200元及执行费50元交到法院账户。


执行员确定案款到账后,质问赵某,为什么有履行能力却要一直拖欠,赵某支支吾吾地表示:“早上找人借钱对我不好。”这一借口让执行员啼笑皆非,说道:“早上借钱对你不好,所以送你去拘留所十五天才好吗?”赵某向执行员承认错误,执行员对其进行教育后,提前解除了对赵某采取的拘留措施。本案也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崔成政